依然是那两个字——限制,可以满足孩子,但是要做到有限制的满足。
孩子的欲望和要求,应该被引起重视,应该适当被满足,让他感觉自己值得被关心,被爱。
但是如前文所言,这个爱要有限制,所以无论满足孩子什么需求,都不能少了限制二字:
逛超市的时候和他说好,只准拿一个东西。
如果特别爱一件超级贵的东西,就要约定好,如果你能做到两个月之内,不买其他玩具,我们就买这个。
喜欢坐摇摇车,可以,这么多种你任选,但是一共只能坐2次哦!
去公园玩,约定好,可以选5个游乐设施,买两次零食,一个小礼物。
以上数字只是举个例子,具体可以买多少,依你的家庭经济情况和消费标准而定,孩子的待遇,最好不要比家里的其他成员还要高。
事前把数量限制规定好,具体选什么,那就由孩子自己来吧,不要干涉。
这样有限制的满足,不仅解决了争端,掌握了爱与溺爱的度,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,就是,让孩子感觉到更珍贵的快乐,让他对每一次的选择都能认真对待,对每一次的赠与都充满感恩。
我和毛头逛超市,如果敞开了他要什么就给他买什么,东西拿回家他就失去了兴趣,看都不看一眼,但是如果规定他只能选一件,他会看来看去,比来比去,最终选一个最爱的,无论什么破烂玩意儿,回家都稀罕好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