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二十大将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”和“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”写入党的政治报告,一个“健全”、一个“加强”,体现了党对新时代教育规律的深刻认识,对中华民族优秀教育传统的高度重视,进一步确立了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。
当今时代社会教育、家庭教育
的地位日益凸显
伴随着人类社会生产、生活、教育网络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、虚拟化的快速发展,人类教育正面临着两大危机。
一方面,人类的实体生活空间日益被压缩,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劳动、生活时间越来越少。劳动不但创造了人,劳动也是培育人、塑造人的必由之路。儿童手脑并用的实体劳动、实践、生活空间的压缩,给儿童成长带来的最大挑战,就是知行脱节,学科知识的学习无法与现实生活相联结,难以通过富有挑战性的认知活动激活儿童的大脑,重构儿童的心理、认知和情感结构,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。
另一方面,人类社会进入了人人可学、处处可学、时时可学的学习化时代。从知识学习的角度讲,人类文化知识的传播和消费几乎进入了无成本时代。在这种背景下,学校教育的中心地位下降了,甚至出现了“去学校化”的思潮。
由此,社会教育、家庭教育的地位更加凸显。
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
学校、家庭、社会教育协调发展
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”“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”的战略部署,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筹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协调发展。
全面加强社会教育。全社会特别是舆论宣传阵地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各行各业要大力弘扬劳动、奋斗、奉献、创造、勤俭节约精神,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和榜样引领;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要向学校开放,建立健全学校校外教育实践基地体系;健全教育、科技、文化旅游、体育、妇联、民政等部门主管的校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。
全面促进家庭教育。中华民族历来有重视家庭家教家风的优良传统。家庭不仅是社会的细胞,更是人生的“第一课堂”、人类教育的“基石”、学校教育的“土壤”。以家风建设带动家庭教育,在全社会要深入推进美好家庭建设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把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融入家庭家风建设中,着力培育孩子的家国情怀、高尚品德;以生活教育带动家庭教育,在每个家庭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家庭生活,倡导文明、健康、卫生、绿色的生活方式,在美好的家庭生活中着力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;以亲子活动带动家庭教育,在阅读、体育、志愿服务、科技探究、自然探索、社会历史文化考察活动中,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。
全面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。在教育理念上协同,围绕培养什么人、怎样培养人、为谁培养人以及在什么是好的教育、什么是好的学生上,要达成共识;在教育方式上协同,要让广大家长掌握和实践科学的、理性的、民主的、积极的家庭教育;在呵护孩子心理健康和美好心灵上协同,儿童的心理和心灵是美好的,但又是非常脆弱的,需要学校、家庭和社会共同滋养和保护;在促进儿童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上协同,共同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高质量的课程、实践活动等。
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
建立政府统筹、部门履职、主体实施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。各级政府要统筹指导、全面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事业发展,教育部门和各部门要分别履行好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管理职责,各级各类学校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、亿万家庭要履行好自己承担的教育职责。
依法强化和落实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教育责任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要求,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都必须明确和履行自己肩负的保护青少年、支持青少年、教育青少年的社会教育责任。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本身都是重要的社会教育资源,这些资源要有序向学校教育开放,成为学校社会教育的阵地、场所和资源。
加快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公共服务体系。现在的家庭和年轻的父母,对家庭教育更加重视,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高、作用越来越大。让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向而行、协同发力、协作育人,越来越迫切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要求,市县政府要加快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,统筹指导区域家庭教育;市县民政、妇联、教育部门要合力推进和建设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,让人民群众在社区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;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健全家长学校,积极开展家校沟通,全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。
充分发挥学校社区教育理事会、家长委员会的作用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,学校是主体、是“主心骨”。要通过学校社区教育理事会组织协调社区内的教育资源,为学生的校外教育特别是社会实践教育提供支持和保障;要通过学校家长委员会把广大家长组织起来、调动起来,学习家庭教育知识、分享家庭教育经验、参与学校教育和学校治理,积极建设美好的家庭生活和教育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