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8日,从大竹县黄家乡政府获悉,备受关注的达州大竹女童娟娟遭养母虐待一事有了新的进展。大竹县人民法院日前宣判,娟娟的养母、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。之后,大竹县人民法院在近期再次宣判,杨某和娟娟的抱养关系不合法,解除了两人的抱养关系。
今年5月,杨某以养女娟娟经常偷东西、不回家为由,在家中用竹条、镰刀等毒打娟娟,造成其全身多处受伤。经鉴定,娟娟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,对娟娟造成身体和心理伤害。
黄家乡街道办社区主任杨英介绍,在大竹县人民法院法庭宣判养母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后。在近期,杨英还参与了大竹县人民法院对娟娟和养母杨某的抚养关系的宣判,杨某和娟娟的抱养关系不合法,解除了两人的抱养关系。同时,因为娟娟尚没有找到其亲生父母,娟娟也表示不愿意和养父养母继续生活。大竹县民政部门已将娟娟送往大竹县儿童福利院生活,并返校读书。
大竹县儿童福利院院长周勇介绍,娟娟到儿童福利院居住的几个月时间,生活能够自理,吃住和小孩生活在一起,常常带着比他小的小孩洗衣服洗碗。另据了解,目前,已有一家人表示有意愿收养娟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