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儿园是一个集体环境,需要培养孩子形成一致的生活规律、游戏规则和学习习惯。如果孩子过分自由、过度以自我为中心,就不容易适应集体生活环境,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。你的孩子是自由了,但却干扰了其他孩子的自由。
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父母愿意给孩子自由,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,从总体来说是儿童观的巨大进步。长期以来,在传统的农业社会,孩子连人身独立权都没有,人格是不独立的,根本没有自由可言。
1989年,联合国才通过了《儿童权利公约》,明确儿童具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参与权和受保护权。现在,有这么多的父母愿意给孩子自由是一件好事,只是需要注意自由的边界。让孩子过分自由,可能会让孩子消极逃避,因为他觉得自己有拒绝承担责任的自由。
在学前阶段,关于孩子做事的教育有一条原则:自己的事情自己做。比如,自己的路要自己走,自己的饭要自己吃,自己的包要自己背。
如果实在背不动,可以请求爸爸妈妈的帮助:“妈妈,我的包太重了,我背不动,你能让它轻一点儿吗?”“爸爸,你能帮我背一段路,下段路我再自己背吗?”遇到困难请求别人帮助自己,这也是一种做事的能力。
但现实生活中,父母往往会觉得孩子做事能力差,与其让孩子做得乱七八糟,自己再重做一遍,还不如干脆自己替他做,这样相当于剥夺了孩子锻炼的机会。
其实小朋友在幼儿园里非常能干,一个班3个幼儿园老师要带30个孩子,小朋友都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,但是一回家,就什么事情都不做了。
孩子都是很聪明的,知道在哪个地方我应该独立,在哪个地方我可以依赖别人,这就破坏了孩子主体性发展的一致性和稳定性,也不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。
在日常生活中,很多父母认为做人和做事不如做学问重要,甚至为了做学问,把做人和做事的教育扔在一边。学习应对考试的知识,并不是真正的做学问。
在学前阶段,父母首先要把学习知识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上,不能高于或者代替学习做人做事。其次,学前阶段的主要任务不是学习知识和技能,而是培养学习的兴趣,学习是人持续一生的事情。
父母要主动创造一些条件,让孩子可以亲身体验、动手操作,满足孩子的探究欲望。
孩子天生就好奇、有探索欲,喜欢学习,如果父母在培养孩子的兴趣时,聚焦在学习本身的过程,不拿学习结果和学习所获得的利益来评价孩子,孩子学习的兴趣就不会受到伤害。